摘要:早在上个月上旬,国家农村农业部就已经就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其中关于狗的定性问题,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。如今,随着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》正式公布,这一特化定性也正式得到了确认,农村农业部也关于《目录》的发布,回答了记...
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》正式公布:狗不是畜禽!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03号, 根据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规定,我部制定了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》,经国务院批准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早在上个月上旬,国家农村农业部就已经就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其中关于狗的定性问题,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。
在当时,国家农业部已经对狗进行了特化的定性,是伴侣动物,而不是家畜:
“(五)关于狗。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,狗已从传统家畜“特化”为伴侣动物,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,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。”
如今,随着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》正式公布,这一特化定性也正式得到了确认,农村农业部也关于《目录》的发布,回答了记者的问题:
记者问:狗是大家熟悉的家养动物,为什么这次没有列入《目录》?
答:《目录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,有关“狗是否列入《目录》”的意见中,大多数赞成狗不列入《目录》。狗的驯化历史悠久,过去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;现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样化,体现为宠物陪伴、搜救警用、陪护导盲等功能,与人类的关系更加密切。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的家畜家禽中没有狗,国际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,如韩国《畜产法》所列畜禽也不包括狗。还应看到,随着时代进步,人们的文明理念和饮食习惯在不断变化,一些关于狗的传统习俗也会发生改变。《目录》属于正面清单,列入的畜禽按照《畜牧法》管理,狗虽没有列入《目录》,但也不属于野生动物,并不意味着不能养。对于狗的管理,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经验和做法,出台了限养、登记、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。今后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,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,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,实现规范管理。
狗不在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》里,代表了什么?
“猪牛羊可以吃,狗为什么不可以吃?”这应该就是很多人喜欢提出的一个问题,既然狗不是等同于猪牛羊这样的畜禽,那自然不能等同于畜禽来对待。
在本文开始也说了《目录》的指定背景和意义,很重要一点是为了革除滥食的陋习,如果狗是专门饲养用于食用的畜禽,如果它要上餐桌,势必要经过相应的一系列等同畜禽的严格的管理、检疫、销售等流程。而现在已经定性了不是畜禽,所以这一套管理办法可能并不适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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